【發布部門】海關總署 | 【發文字號】公告2020年第55號 |
【發布日期】2020年4月14日 | 【實施日期】2020年4月15日 |
【法律類別】加工貿易 | 【效力層級】規範性文件 |
【時效性 】 有效期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55號
(關於暫免征收加工貿易貨物內銷緩稅利息的公告)
為支持加工貿易發展,紓解企業困難,促進穩就業、穩外貿、穩外資,經國務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業內銷申報時間為準),對企業內銷加工貿易貨物的,暫免征收內銷緩稅利息。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4月14日
延伸閱讀: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35號)
海關總署關於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內銷補稅征收緩稅利息問題的通知(署稅〔1999〕4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