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裏巴巴旗下的聚劃算團購網站以B2C預售模式向國內消費者銷售德國大閘蟹。國家質檢總局22日發布公告稱德國大閘蟹未獲得對華出口質資質,檢疫審批手續應當在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簽訂前辦妥。
針對此次德國大閘蟹采用預售模式的做法是否符合規範的問題?我所海關部吳國雄律師接受人民網記者田雪采訪。吳律師介紹說:“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第2號公告發布的《須辦理檢疫審批的進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蟹屬於需要辦理檢疫審批的活動物。另外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25令《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直接對外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的單位。申請檢疫審批的單位應當在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前,向審批機構提出申請並取得《檢疫許可證》。”
吳律師還進一步解釋:“這裏‘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指的是對外貿易合同,顯然不是B2C(商家對顧客)這種零售合同。國內的客戶(C)也不可能自己去做檢驗審批手續。這些商家往往是收集國內的訂單,然後讓有國內貿易公司與國外供貨商簽訂貿易合同,辦理進口報關、檢疫審批手續。所以現在不能簡單認為商家的這種預售行為違反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管理辦法》關於“申請檢疫審批的單位應當在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前”的規定。但目前商家的預售行為顯然是存在政策風險的。如果無法取得《檢疫許可證》或其他原因無法辦理進口通關手續,那麽商家就存在違約的風險。根據《合同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商家應在網頁上作相關政策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