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7日,廣東省司法廳發文批準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組織形式由普通合夥所變更為特殊的普通合夥所。變更後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地址保持不變,變更後的業務活動和債權債務由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享有和承擔。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於1995年10月在深圳成立,是廣東省司法廳最早批準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截至2014年初廣和所擁有執業律師311名(不包含各分所),在全球設有10大分所,美國紐約、加拿大多倫多、南美烏拉圭、臺北、北京、珠海、前海、武漢、成都、廣州。
歷經19年穩健發展,廣和已成功地在事務所規模、專業人才、服務多元化等方面走在了同行業的前列:被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師協會評為2010-2011年深圳優秀律師事務所,被司法部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評為2008-2010年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被亞洲法律雜誌(ALB)評為中國規模最大十家律師事務所、2008年度中國發展最迅速的十家律師事務所、2011年中國發展最迅速的十家律師事務所、2014年度房地產律師事務所和 廣東律師事務所提名大獎;被著名法律評級機構錢伯斯(Chambers)評為2009年亞洲頂級律師事務所、2011年中國最佳地區律師事務所、2013年度房地產領域“中國頂尖的律師事務所”、公司事務及商事法律領域“中國東沿海地區頂尖的律師事務所”;2014年度中國10大品牌律師事務所。
廣和律師事務所將以此次組織形式變更為契機,繼續秉承“廣納專才、和內順外、海納百川”的理念,堅持專業化、品牌化、規模化的發展道路,全方位做大做強律師事務所。廣和所律師將繼續恪守誠信勤勉的優良操守為客戶、為社會提供更優質高效周到的法律服務,為促進法治中國建設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