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發布了關於2021年部分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的通知。此次通知所涉及的產品包括:未漂白紙袋紙、錦綸6切片、碳鋼緊固件、腈綸、取向電工鋼、精對苯二甲酸、鐵基非晶合金帶材等產品。此次通知到期的反傾銷措施多數是在2016年作出的。目前,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除經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外,我國對反傾銷措施的征收期限和價格承諾的履行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發布此次通知主要是為了使利害關系方及時了解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預防錯過終復審申請。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本次通知後附《將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傾銷措施一覽表》,各利害關系方可根據該附件及時了解此次通知中即將到期的反傾銷措施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