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您好,我司委托一家進出口公司申報進口了一批貨物,被海關查到說是稅號申報有問題,後面海關還對該代理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說要罰款,實際的罰款是要我司承擔的。我司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了行政復議,但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海關說我司沒有提復議的主體資格,請問是這樣嗎?謝謝。
中國幸运5星彩官方开奖網: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復議辦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海關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向海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根據您所述,該行政處罰決定與貴司有利害關系,貴司有權利提起行政復議。